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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月

来源:肥城市 时间:2021-01-26 作者:肥城市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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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3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紧急通知》(鲁办发电[2020]1号)有关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定于2021年元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1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帮扶清单,实施精准走访。各市要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摸清三类服务对象底数,建立帮扶清单。对照帮扶清单,普遍走访慰问,发放慰问信,现场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建立岗位清单,实施精准对接。各市要组织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结合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发优质就业岗位,建立岗位清单。依托岗位清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面向服务对象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精准。

(三)建立政策清单,实施精准推送。各市要针对服务对象特点,梳理发布失业人员政策清单。对照政策清单,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服务对象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服务对象就业。

(四)建立重点群体清单,实施精准服务。各市要聚焦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建立重点群体清单对照重点群体清单,实施特色帮扶,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对技能不足的及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对零就业家庭确保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对脱贫人口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进行托底安置。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要高度重视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重要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宣传。各市要结合活动开展,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即时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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